联大通过决议,要求俄对乌赔偿,中方反对,并称联大无权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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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乌冲突爆发之后,俄罗斯超过3000亿美元的海外资产被西方国家冻结,不管是难以撤走的能源企业,还是富豪的豪华游艇,甚至是俄罗斯人的个人账户,都被西方国家视为抢劫目标。如今,西方国家已经不满足单纯冻结俄方资金了,而是想通过“合法手段”,直接侵吞这笔巨款。

以西方国家为首的近50个国家共同向联合国大会提案,要求建立一项对乌克兰战争的补偿机制,为向乌克兰“移交”俄罗斯被冻结资金提供“法理依据”。一共有193个国家参与表决,其中94个国家投出赞成票。中国、白俄罗斯、伊朗、古巴、厄立特里亚等14个国家投下反对票。亚美尼亚、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等73个国家投下了弃权票,与俄罗斯一向交好的塞尔维亚也投下了弃权票。

决议确认,追究俄罗斯在乌克兰境内实施的“违反国际法的行为”,并确认俄罗斯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该决议确认设立一个国际机制,以便就俄罗斯对乌克兰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决议还建议建立一个登记册,以记载俄罗斯的“不法行为”,并为索赔收集“证据”。

西方国家原本打算不进行辩论,直接进入表决环节,但是被俄罗斯阻止。在投票之前,乌克兰常驻联合国代表基斯利茨亚第一个站出来发言,他说,俄罗斯必须为其“违反国际法”的行为负责,获得赔偿是一个“遭受战争和占领”的国家应有的权利。基斯利茨亚还说,对这项提案投下反对票,意味着“支持无法无天”,投下赞成票,说明人们对国际法有信心,相信联合国能够继续维护国际和平安全,这是“迈向正义问责的重要一步”。

俄罗斯常驻联合国代表涅边贾则表示,能够提出这项决议草案,就说明有些国家并没有按照国际法行事,而是试图将非法的东西神圣化,他毫不怀疑,西方会将俄罗斯被冻结的资产,当作“赔偿”交给乌克兰。西方国家试图将联合国大会变成一个司法机构,但它不是。联合国大会或任何“机制”,都不能取消各国资产享有的主权豁免权,那些支持该决议的国家,试图滥用联大权力,肆意侵占他国资产。

中国代表也在投票前作出了发言,表示该决议草案存在明显的缺陷漏洞,不符合中方立场主张。联合国大会不是司法机构,无权对国际行为作出法律定性和追责。部分国家拟定此类机制,不在联合国框架内,不受联合国监管,却让联大专门为此通过决议,在道理上说不通,在实践上也没先例。为了维护国际法治和公平正义,中方将投下反对票。

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决议并不具备法律约束性,只有政治影响。西方国家原本就没有想遵守国际法,他们要的只是一个“合法理由”。在大会开始之前,俄罗斯常驻联合国副代表波利扬斯基就警告,俄方将保留必要的手段措施进行应对。在表决结束之后,俄罗斯国安议会副主席梅德韦杰夫也在社交媒体上表示,应该让联大先通过美国对朝鲜、越南、伊拉克、南斯拉夫等受害国进行赔偿的决议,如若不然,联合国就会逐渐“走向死亡”。

就算西方国家窃取了这笔钱,大部分也都是给乌克兰,自己落不下什么好处,反而会再一次透支自己的信誉。当资金大量从瑞士撤离时,西方国家就应该意识到,各国已经不再信任他们,欧美国家的短视,只会逐渐摧毁自己打造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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