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韩国梨泰院,云南昆明踩踏事件更让我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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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相信大家都看过了。

10月29日晚,韩国梨泰院发生了震惊世界的踩踏惨剧。

狂欢、呼喊、尖叫、声嘶力竭、压迫、窒息、上百条身体逐渐变得冰冷。

截至文章发布,又有一名24岁的韩国女生因重伤病情恶化死亡。

事故已经造成了155人死亡,152人受伤。

10月30日上午,韩国总统尹锡悦发表全国讲话,宣布10月30日至11月5日晚24时为“国家哀悼期”。

他说:“这是一场不应该发生的悲剧。”

这样的悲剧离我们远吗?

一点都不远。

甚至说我们有过很惨痛的经历,在这些事故中,受害者多半是孩子

——那就是校园恶性踩踏事件。

2003年12月11日,河北邯郸成安县商城镇中学,因为停电导致楼道拥堵,引发踩踏事故。

5名学生死亡,11名学生受伤。

2005年10月25日,四川省通江县广纳镇中心小学,寄宿生晚自习结束下楼拥挤,引发踩踏事故。

8名学生死亡,27名学生受伤。

2006年,江西都昌某中学,因为有学生下楼时蹲下系鞋带,引发踩踏事故。

6名学生死亡,39名学生受伤。

2009年12月7日,湖南湘乡市育才中学,因为下雨导致回宿舍拥堵,引发踩踏事故:

8名学生死亡,34名学生受伤。

让鲜活的生命化为数字,是一件相当残忍的事情。

不难推算,如果当年没有发生那些悲剧,那些不幸罹难的小孩们,今年差不多也都该成家了。

在查阅资料的过程中,有一起踩踏事故让我感到特别沉重,好像胸口压着一块巨石。

那就是2014年,云南昆明市明通小学发生的这起惨烈的踩踏事故。

生命是平等的,没有高低贵贱。

但坦白说,如果不以伤亡人数来衡量严重程度的话,云南的这起踩踏事故,更让我觉得揪心。

首先,出于私心,这是我们自己的孩子,这起新闻离我们更近,那些伤疤,看得见,摸得着。

同时,梨泰院事件令人沉重,因为我们除了哀悼反思,能做的太少;

而云南昆明这6名无辜儿童离世,之所以让我们痛心,恰恰是因为我们做的太少。

明通小学,是昆明的一所重点小学。

事发是在2014年。

当时,这所学校的孩子们可以自愿选择在学校用餐,用餐后可以到免费的“午休楼”睡午觉。

说是午休楼,实际上是一栋居民楼,是学生们临时午休的场所。

几平米的房间,最多容纳了58个学生睡觉。

按照明通小学的规定,每天都应该有两位值班老师负责带领学生们上楼下楼。

当时,学校正举办田径赛,比赛所用到的海绵垫,平时放在操场上。

体育老师李鹏程为了避免海绵垫损坏,就顺手将其放在了午休楼一楼的楼梯间。

当天1点55分,一二年级的孩子午休结束,下楼看到了3米长的海绵垫。

出于好奇,他们围着海绵垫踢打,导致海绵垫倒下,将一些学生压在下面。

后面下楼的学生不知道海绵垫下有人,于是踩了上去,蹦蹦跳跳。

海绵垫下面的孩子哭喊、尖叫、引起了骚乱。

此时不断有人从三楼、二楼下来,孩子们原本就是飞奔下楼,狭窄的过道很快挤满了人,前面陆续有人倒下,后面不知所以的孩子又往下跑,一直堵到了6楼。

挤压、跌倒、挣扎、无法动弹。

惨剧发生了。

孩子们的哭声和喊声在楼道里此起彼伏。

留下一串悲凉的数字:6人死亡、26人受伤。

这起事故,非同小可。

家长举横幅讨要说法、特警出动维护秩序、学校停课交通管制、市委书记现场指挥工作、省长做出批示要求迅速查明原因,向公众做出解释。

2014年9月29日,校长李岚、副校长杨霖、体育老师李鹏程三人,因涉嫌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紧接着更加戏剧化的一幕来了。

在法庭上,三方律师各执一词。

校长、副校长、体育老师,都坚称不是自己的问题。

事故看似偶然,细节背后全是漏洞。

副校长杨霖认为与他无关。

“发生事故时,学生是由老师带队上下楼的,

所以他没有监管不力的责任。”

“每学期开学,他都会召开安全会议,

反复叮嘱老师要执行学校制度,重视安全问题。”

简而言之,副校长认为:

安全会议也开了,指令也传达了,代表落实了,

所以他是没有任何责任的。

体育老师李鹏程认为与他无关。

“首先,海绵垫并没有导致踩踏,

真正造成拥堵的,是上面蹦跳玩耍的五六个孩子。

同时,学校疏于管理,也是事故发生的原因。

虽然明通小学规定学生午休由两位老师带队,

但实际上很多年来都只有一个老师值班。

这就导致,12点40上楼的时候,有老师带领看管,

但平时午休结束,学生下楼的时候却没人管,

400多人都是一窝蜂的冲下去的。”

校长李岚认为与她无关。

因为事发当天她在外面开会,

所以这个事情跟她一点关系都没有。

公诉方提出:

根据国家建筑设计标准,

学校午休楼的建设根本不符合住宿标准,

过道狭窄极其容易造成事故。

而校长给出的辩护理由是:

这是午休楼,明显不是宿舍。

你们不能拿宿舍的标准来要求我们。

而且午休场所学校是免费提供的,

既然是免费的,

学校就不应该承担太多责任。

此言论一出,

激怒了在场所有受害人家长。

实际上,据法庭调查:

至少两三年间,校长李岚从来没有去过午休楼。

每个屋里住多少学生,

老师有没有按时到岗,

校长不了解,也没有落实,

不监督,也没有整改。

最终,法院认为:

校长具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

——有罪。

副校长负责管理学生安全事务,

在日常检查中未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未履行检查监督职责,

最终造成严重后果

——有罪。

体育老师没有预见到器材随意摆放的危险性,

那块海绵垫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诱因

——有罪。

看到这里,我终于长舒了一口气。

法官杨晓萍曾在节目上表示,当时很纠结,很困扰,很难办。

处罚过重,可能会引起老师们的惧怕和学校的消极管理。

很多学校自这次踩踏间后,取消了在校午休和午餐。

学生们只能离开学校,学校紧闭大门,两点钟之后才能进入。

对于孩子们而言,校外安全隐患增加了,又形成了另外一个恶性循环。

处罚过轻,又无法起到警示的作用,也无法跟受害人家长以及社会公众交代。

2015年,法院审理终结。

体育老师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

正副校长李岚、杨霖分别被判两年和一年零六个月的有期徒刑。

时隔多年,再回头看这起案件,

感觉眼睛有点刺痛。

除了痛定思痛、警钟长鸣这些道理,

一时之间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

站在各自的立场上,

大家都觉得自己不应当承担主要的责任,

甚至认为事不关己,

想要极力撇清。

实际上,我们每个人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任何惨剧的发生都是一系列因素导致的结果。

如果体育老师不嫌费力,那天把海绵垫放进了器材室;

如果班上的老师不嫌辛苦,两个人都到岗值守了;

如果正副校长尽职尽责,现场勘查过学生的午休情况;

如果孩子们不必挤在居民楼里午休,而是拥有符合标准的校舍;

如果他们从小反复接受安全教育,懂得踩踏发生时应该如何保护自己和他人安全;

其中任何一个成年人用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

这起事故都不会发生,

然而意外总是从一个个侥幸的决定中诞生出来的。

当我们无法决定事情走向的时候,

唯一能做的就是把自己眼前能做的事情做好。

比如从今天起牢记并且告诉自己的小孩,

这个世界上充满着各种危险,

千万要小心,

否则就会发生让人伤心的事情。

当你遇到踩踏事件的时候,

一定要记住这些重要的事情:

1.不在楼梯或狭窄通道嬉戏打闹,人多的时候不拥挤、不起哄、不制造紧张或恐慌气氛。

2.尽量避免到拥挤的人群中,不得已时,尽量走在人流的边缘。

3.顺着人流走,切不可逆着人流前进,否则,很容易被人流推倒。

4.假如陷入拥挤的人流,一定要先站稳,身体不要倾斜失去重心,即使鞋子被踩掉,也不要弯腰捡鞋子或系鞋带。有可能的话,可先尽快抓住坚固可靠的东西慢慢走动或停住,待人群过去后再迅速离开现场。

5.若被推倒,要设法靠近墙壁,面向墙壁,身体蜷缩成球状,双手在颈后紧扣,保护身体最脆弱的部位。

6.当发现自己前面有人突然摔倒了,要马上停下脚步,同时大声呼救,告知后面的人不要向前靠近,及时分流拥挤人流,有序疏散。

最后,我在论坛评论区看到了昆明市一名网友的留言。

读起来还挺感慨的,跟大家分享。

他写道:

“这一切如蝴蝶效应般丝丝缕缕,

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事后,老居民楼已经拆除,

后来,昆明市的小孩们,中午都在老师的监管下写作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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