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兴化市2023-01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规〔2021〕15号)等文件要求,兴化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兴化市2023-01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现将成片开发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30天,自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6月10日,征求意见期内如对上述方案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
联系人:李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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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兴化市2023-01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兴化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2日
兴化市2023-01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15号)等文件要求,兴化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兴化市2023-01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方案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
(4)《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2021年修订);
(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2、政策文件
(1)《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
(2)《自然资源部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29号);
(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207号);
(4)《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15号);
(5)《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1〕138号);
(6)《省政府关于江苏省骨干河道名录(2018年修订)的批复》(苏政复〔2019〕20号);
(7)《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
(8)《关于做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等占用高标准农田补建工作的通知》(苏农建〔2021〕16号);
(9)《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2〕178号);
(10)《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1〕87号);
(11)《省政府关于泰州市所辖各县(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批复》(苏政复〔2020〕97号);
(12)《市政府关于公布泰州市所辖各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泰政发〔2020〕88号)。
3、行业标准
(1)《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
(2)《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
(3)《江苏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指南(试行)》。
4、相关规划及已有调查成果
(1)《兴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2)《关于兴化市2022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23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3)《兴化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
(4)《兴化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
(5)《兴化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
(6)《2022年度兴化市预支空间规模指标落地上图方案》;
(7)《兴化市陈堡镇工业园区陈东河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8)《兴化市安丰镇海沟河北侧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9)《兴化市安丰镇国蟹市场控制性详细规划》;
(10)《兴化市安丰镇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1)《兴化市荻垛镇DD01、DD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12)《兴化市大垛镇207县道西侧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13)《江苏省兴化经济开发区兴安路南侧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14)《江苏省兴化经济开发区(综合发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5)《兴化市西部产业走廊控制性详细规划(西郊片区、昭阳片区)》;
(16)兴化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
(17)兴化市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
(18)兴化市历年供地台账数据。
二、总体情况
兴化市2023-01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共10个片区,分别为陈堡工业园区北片区、安丰镇海沟河北侧片区、安丰海河片区、安丰园区01片区、荻垛镇工业片区、大垛镇工业片区、经济开发区综合片区、经济开发区拓展区片区、西郊昭阳片区、科创区片区,分别位于兴化市陈堡镇、安丰镇、荻垛镇、大垛镇、临城街道,片区总面积558.7851公顷,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221.7569公顷(成片开发范围以最终批复为准)。
其中,陈堡工业园区北片区总面积39.2857公顷,拟征收集体土地19.5939公顷;安丰镇海沟河北侧片区总面积11.6883公顷,拟征收集体土地0.8064公顷;安丰海河片区总面积17.5873公顷,拟征收集体土地9.5203公顷;安丰园区01片区总面积61.3812公顷,拟征收集体土地23.7999公顷;荻垛镇工业片区总面积23.4539公顷,拟征收集体土地13.6067公顷;大垛镇工业片区总面积6.2023公顷,拟征收集体土地4.6603公顷;经济开发区综合片区总面积85.0983公顷,拟征收集体土地22.8838公顷;经济开发区拓展区片区总面积177.8296公顷,拟征收集体土地81.4607公顷;西郊昭阳片区总面积64.0106公顷,拟征收集体土地31.3546公顷;科创区片区总面积72.2479公顷,拟征收集体土地14.0703公顷。
三、成片开发的必要性
兴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产业发展进入创新转型期,需要加快构建特色产业体系。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历史性发展机遇,新产业、新业态、新空间和新消费带来新的发展增长点和增长极。对于尚处于工业化中后期的我市而言,要抓住机遇,保持定力,加快推动“3+N”产业创新转型,构建符合兴化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此背景下,为加快推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实施,突出成片开发成片建设,按照加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要求,征收一片、建设一片,提升城市功能、环境和形象,发挥土地资源综合效益。严格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生态环境保护,统筹编制“两区三园”(江苏省兴化经济开发区、江苏省兴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南工业园区(周庄—陈堡)、城东工业园区(大垛—荻垛)、安丰工业园区)、兴化市中心城区以及部分中心镇区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本方案可充分发挥规划在城市开发过程中的指引作用,能够使成片开发更好的服务于兴化城市发展,同时,本方案能够规范征地行为,维护和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利益,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有效保障重点区域与重大项目发展。
四、公益性用地情况
兴化市2023-01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片区总面积558.7851公顷,公益性用地总面积173.6690公顷,其中:陈堡工业园区北片区公益性用地面积9.7879公顷,公益性用地比例25%;安丰镇海沟河北侧片区公益性用地面积6.7507公顷,公益性用地比例58%;安丰海河片区公益性用地面积7.0899公顷,公益性用地比例40%;安丰园区01片区公益性用地面积16.8866公顷,公益性用地比例28%;荻垛镇工业片区公益性用地面积6.1348公顷,公益性用地比例26%;大垛镇工业片区公益性用地面积1.5419公顷,公益性用地比例25%;经济开发区综合片区公益性用地面积40.4475公顷,公益性用地比例48%;经济开发区拓展区片区公益性用地面积50.9787公顷,公益性用地比例29%;西郊昭阳片区公益性用地面积16.2469公顷,公益性用地比例25%;科创区片区公益性用地面积17.8041公顷,公益性用地比例25%。本方案有7个片区为工业主导型片区,片区工矿用地比例均达60%以上,公益性比例均满足不低于25%的要求;2个片区为产城融合型片区,公益性比例均满足不低于40%的要求;1个片区为居住片区,公益性比例均满足不低于40%的要求。
五、规划符合情况
1、本方案符合兴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的发展定位、要求,已纳入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2、本方案符合兴化市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及各乡镇(街道)控制性详细规划;
3、成片开发范围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等。
六、效益评价
1.经济效益
通过本次成片开发方案的实施,可促进乡镇(街道)经济繁荣,拓展乡镇(街道)经济发展的空间,并提升区域生产总值。此外,还有利于加快兴化市现代化新型城镇建设步伐,提供优质生活及产业空间,提高区域吸引力,带动区域各类土地资源价值的逐步提升。
2.社会效益
本方案成片开发项目的实施对社会、经济、环境等各方面都产生重大影响,对土地利用、分配公平、环境改善、增加就业等方面有促进作用。通过本方案成片开发的实施,能够真正实现统一规划、统一配套、统一开发、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提高城市土地资源配置效率。
3.生态效益
成片开发范围内,规划生态绿化用地规模明显增加,将显著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恢复生态绿化功能,改变城市环境,在减少水域污染、保持水土、涵养水源、降低噪音等诸方面发挥显著作用,使项目区域生态环境实现良性循环,实现人与自然、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七、拟建设项目、开发时序和实施计划成片开发范围内拟建设项目以商业、工业项目为主,配套建设交通运输、市政、公园绿地等基础设施类项目,计划自方案批准后5年内完成各类建设项目的实施。
八、选址适宜性
片区不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地、各级风景名胜区;片区不涉及国有林场;片区不处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不涉及历史文化保护街区,不涉及历史建筑;片区范围不涉及《江苏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中的地块,不存在土壤污染;片区没有压覆现有矿山和已经探明的矿产资源;
片区不涉及湖泊保护名录、骨干河道名录中的河道、湖泊等中重点保护水域,不涉及河湖管理范围;片区内土地平整,无低丘缓坡等不利建设条件,未见现状地质灾害,未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成片开发建设条件适宜。
九、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措施
1、征地补偿标准:参照《关于公布泰州市所辖各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泰政发〔2020〕88号)
的标准执行;
2、征地安置:兴化市计划通过货币安置、社保安置、搬迁安置等相结合的安置方式,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
3、征地程序: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征地报批前,督促所在乡镇(街道)严格按规定履行征地报批前告知、现状调查及确认、听证、公告等程序。
十、结论
《兴化市2023-01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严格落实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制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注重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注重生态环境保护,能够促进兴化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来源:兴化政府网